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有限公司受兰溪市金兰******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兰溪市城市展览馆策划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JHCG202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
1 | 兰溪市城市展览馆策划 布展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项 | 1 | 48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壹级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二)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6月03日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和报名费转账截图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一)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三)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五)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纸质报名资料和转账截图邮寄至:金华市婺州街929号510室(******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转至支付宝账户:******唐小雁,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6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代理公司,★不接受其他快递。
收件地址:******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婺州街929号518-520室)
收件人:楼女士电话:0579-******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6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婺州街929号518-520室)开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col/col******52/index.html)。
十、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将书面文件扫描发送至******有限公司邮箱(******@qq.com)告知。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达或直接递交至代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为加强投标人信息保密工作,快递单及包裹外观其他部分均不得显示单位名称或标志。应注明“兰溪市城市展览馆策划布展项目”。
5、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及时送到,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3.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竟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
******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兰溪市金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行知北路85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州街929号510室
联系人:楼女士联系电话:0579-******
附件信息: